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昆物协[2016]19号
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知识
竞赛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物业法律法规,使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法律 法规知识,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物业服务经营活动,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发展,我会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10月,组织“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首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
以企业为单位组团进行报名,每个团队由5人组成。
二、 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止。
三、 竞赛知识范围
《昆明市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范围》(附件一)。
四、 竞赛程序
(一) 抽签进行分组。
(二) 小组淘汰对抗。
(三) 个人必答展示。
(四) 小组必答配合。
(五) 各组抢答争分。
(六) 第一出线决赛。
(七) 出线决赛对抗。
(八) 个人必答展示。
(九) 小组必答配合。
(十) 各组抢答争分。
(十一) 推选前三颁奖。
(十二) 确定个人颁奖。
五、 竞赛问答题型
本次知识竞赛设“个人必答题、小组必答题、抢答题、加赛题”四种题型。每个参赛队基础分为100分。答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将不得分或扣分。
(一) 个人必答题(每人1题)
参赛队员按各自抽到的序号就坐,然后抽题作答。问答题每题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在规定时间内答题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答题过程中,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视为违规。违规此题作废,并扣10分。
(二) 小组必答题(每组1题)
每题分值为20分,答题时间为40秒,答对加20分,可由参赛队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
(三) 抢答题(共5题)
抢答题每题10分,答题时间为30秒,答对加10分。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扣20分。
(四) 加赛题
加赛题是在参赛队发生积分相同情况下使用的题型,以积分相同双方抢答的方式进行,加赛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扣10分。
六、 竞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不得带任何相关资料上台。
(二)观众及参赛人员应做到文明守纪、听从指挥,不喧哗。
(三)答题时,应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答题完毕应说“回答完毕”,答不出来的应说“不能回答”。
(四)观众、评委、主持人等一切非参赛队员不得提示参赛队员,否则将取消该队对此题的答题资格。
(五)参赛队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如有争议的,提交竞赛评委会裁决,评委会最终行使裁决权。
七、 奖项设置
此次知识竞赛设有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参与企业);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参赛队员)。同时,对获奖的团体和个人发放奖金。
八、 竞赛评奖标准
(一) 团体奖名次,按决赛对抗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二) 个人奖名次,按个人回答得分高低顺序评定。
九、 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两个部门来组织保证此次活动的开展。
(一)组委会
主 任:张仪姬(总指挥)
副主任:晏 彪(会展活动部部长)、温 梅(政策调研部部长)、张武举(咨询服务部部长)、许 奎(宣传服务部部长)、李荣英(教育培训部部长)
组 员:唐晓林、李进发、李文军 (政策调研部副部长)、周韵梅(咨询服务部副部长)、崔 洋(宣传服务部副部长)、保秦一(宣传服务部副部长)、范永明(会展活动部副部长)、高 晖(教育培训部副部长)、谭向前(教育培训部副部长)
(二)评委会
主 任:尚仕琦
组 员:由协会理事及副会长担任。
十、 报名事宜
(一)由参赛企业填写《昆明市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
(二)填写后,请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12:00前,传真至0871-3114219,或将报名电子版发至3128587287@qq.com。
(三)联系人:李进发、杨 贤、李晓梅;联系电话:63114219、63160860。
十一、 其它注意事项
(一)此次知识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费用由协会承担。
(二)依据《昆明市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竞赛知识范围》,请各企业组织参赛人员认识学习,积极备战。
(三)此次将在比赛现场及比赛过程中对活动赞助企业进行宣传,同时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希望各企业及相关单位积极予以支持和赞助。
(四)具体的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1.昆明市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范围
2. 昆明市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
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6年8月1日
主题词:物业管理 知识 竞赛 通知
抄 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
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6年8月1日印发
附件一:
昆明市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范围
物业管理条例(国国务院第379号令 2016年2月6日修订)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4号 2015年修订)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4号)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令第16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
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检[2004]1428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
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昆明市消防条例(市第十三届人大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昆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政府令第114号)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5号)
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云价综合[2011]121号)
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5号)
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
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昆建通〔2010〕307号)
关于对物业服务企业按楼盘实施属地行政管理的通知(昆建通〔2011〕51号)
关于印发《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3〕130号
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
关于印发《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停车收费管理规程》的通知(昆物协[2015]19号)
关于印发《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收费管理规程》的通知(昆物协[2015]20号)
关于印发《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收费标准计算管理规程》的通知(昆物协[2015]21号)
关于印发《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收费标准调增管理规程》的通知(昆物协[2015]22号)
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附件二:
昆明市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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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系电话:63160860;传真:63114219